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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交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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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03年職務代理約僱人員#47439
科目:
公職◆交通行政 |
年份:
103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交通行政
選擇題 (50)
1.汽車駕駛人對於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車內者,處駕駛人(A)新臺幣1,500元罰鍰,並施以2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B)新臺幣1,500元罰鍰,並施以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C)新臺幣1,500元罰鍰,並施以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D)新臺幣3,000元罰鍰,並施以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
2.二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A) 新臺幣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B) 新臺幣30,000元以上60,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9個月(C) 新臺幣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D) 新臺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
3.汽車駕駛人,駕車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處罰鍰(A)新臺幣6,000 元以上12,000 元以下(B)新臺幣15,000 元以上90,000 元以下(C)新臺幣16,000 元以上100,000 元以下(D)新臺幣18,000元以上90,000 元以下。
複選題
4.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A)3個月(B)6個月(C)1年(D)2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
5.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被記違規紀錄於3個月內共達3次以上者,處(A)吊扣其汽車牌照1個月(B)吊扣其汽車牌照1個月並罰鍰3,000元(C)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D)沒入其車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3條之1
6.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害交通者,處罰鍰(A)新臺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B)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C)新臺幣900元以上2,400元以下(D)新臺幣1,200元以上5,400元以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
7.汽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A)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B)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C)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D)新臺幣3,6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牌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
8.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汽車所有人在1年內違反同規定2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3個月;(A) 2年內經吊扣牌照1次(B)2年內經吊扣牌照2次(C)3年內經吊扣牌照2次(D)3年內經吊扣牌照3次,再違反同規定者,吊銷牌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8條
9.汽車因故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A) 3個月(B) 6個月(C) 1年(D)2年,逾期即將牌照註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26條
10.汽車因機件損毀停駛或停駛期在(A) 1個月(B) 2個月(C) 3個月(D) 6個月以上者,於復駛時,應經檢驗合格後,始得將牌照發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28條
11.特種車指有特種設備供專門用途而異於一般汽車之車輛。下列何者非屬特種車(A) 吊車(B)垃圾車(C)幼童專用車(D) 灑水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2條
12.汽車牌照為行車之許可憑證,下列何者非屬汽車牌照(A)駕駛執照(B) 拖車使用證(C) 號牌(D)行車執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條
13.逾65歲之職業駕駛人,前1年內未受扣駕駛執照處分且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之1規定體格檢查判定合格者,得換發有效期間1年之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於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以每年加註方式延長有效期間,最多至年滿:(A) 66歲(B)67歲(C)68歲(D)70歲為止。
14.學習駕駛證之學習駕車有效期間,自領證日起以(A) 3個月(B) 6個月(C)1年(D) 3年為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59條
15.有關車輛後懸之限制,下列何者不正確:(A)客車不得超過軸距60%(B) 客貨兩用車不得超過軸距60%(C) 貨車不得超過軸距50%(D) 具有特種裝置之特種車不得超過軸距66.6%,但承載客貨部分不得超過軸距50%。--道路交通安全規則38條
16.報考職業駕駛執照者,各科及格成績為(A) 交通規則85分,機械常識70分,路考70分(B)交通規則85分,機械常識60分,路考70分(C) 交通規則70分,機械常識60分,路考70分(D) 交通規則85分,機械常識70分,路考60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65條
17.託人代考駕照者,有關報考人之處分為(A) 取消考試資格,如已領有駕駛執照者,吊銷並註銷之,且自查獲之日起5年內不能再行報考(B) 3個月內不准再報考(C) 半年內不准再報考(D)没有處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70條
18.裝載危險物品之車輛,在橋樑、隧道、火場(A) 100公尺(B) 200公尺(C) 300公尺(D)500公尺範圍內嚴禁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4條
19.機車附載物品應依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A) 普通輕型機車不得超過50公斤(B)重型機車不得超過80公斤(C) 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D) 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5公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8條
20.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A) 20公里(B) 40 公里(C) 60公里(D)8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
21.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A)左轉彎車輛應讓右轉彎車輛先行(B)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C) 同時前進(D)以上皆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
22.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逾40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A) 20公尺至80公尺(B) 30公尺至100公尺(C) 50公尺至100公尺(D) 50公尺至200公尺之路面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
23.領有汽車駕駛執照逾2年之普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A)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B)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3%(C) 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 %(D)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3%,不得駕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條
24.從事汽車運輸業者,不得領用與其經營性質相同種類之自用車牌照。但因行政或修護需要者,公路監理機關得以其營業車輛(A)每20輛(B)每30輛(C)每35輛(D)每50輛發給1付之比例,發給自用小型車牌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6條
25.年滿20歲體格檢查合格者得參加職業駕駛執照考驗,但(A)教師(B)現役軍人(C)學生(D)公務人員不得參加職業駕駛執照之考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62條
26.領有大客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幾年不得駕駛遊覽車。但具備受僱於公路或市區汽車客運業者一年以上之經歷者,得駕駛乙類以下大客車之遊覽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61條之1(A)未滿6個月(B)未滿2年(C)未滿3年(D)未滿5年
27.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之情形,下列何者不正確(A)缺水、缺電或缺燃料。(B)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C) 四輪以上汽車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D)大型重型機車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14條
28.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A)20公里(B)30公里(C)40公里(D)50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5條
29.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逾時(A)1小時(B)2小時(C)3小時(D)4小時,除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25條
30.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並先利用右側(A)外側車道(B)輔助車道(C)加速車道(D)路肩逐漸增加車速,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全距離,方得駛入主線車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7條
31.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之車輛,未經核准僱用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車輛牌照,多少年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A)1年(B)2年(C)3年(D)5年。--運管規則135條
32.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車輛牌照之使用以原申請人為限,不得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B)應自購車輛,並以一輛為限(C)可由具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之配偶及同戶直系親屬輪替駕駛營業(D)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運管規則133、134條
33.零擔貨物運費以多重為計算單位。(A)1公斤(B)5公斤(C)10公斤(D)15公斤。--運管規則109條
34.若貨運運送物喪失、毀損之損害賠償,其請求權因多久不行使而消滅,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之日期起算為何?(A)1年間,自應交付之日(B)1年間,自交付期間屆滿之日(C)5年間,自應交付之日(D)5年間,自通知之日。--運管規則107條
35.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之規定,何者錯誤?(A)甲種、乙種小客車租賃業之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為之(B)甲種小客車租賃業得設置國內外服務網辦理連鎖經營(C)丙種小客車租賃業以提供租賃期一年以上之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為限(D)小貨車租賃業以公司或行號為之。--運管規則99條及99條之1
36.有關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之行車執照規定,何者錯誤?(A)小客車租賃業應註記為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小客貨兩用車(B)以租賃期1年以上合約書辦理新領車輛牌照者,應增列註記租用人名稱及租賃到期日(C)以租賃期1年以上合約書辦理新領車輛牌照者,於租賃期滿後不再續租時,仍可使用該牌照(D)小貨車租賃業應註記租賃自用小貨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運管規則98條
37.公路主管機關為維護消費者安全與權益,對於遊覽車客運業得公告事項,何者正確?(A)僱用駕駛員之駕照有效性(B)違規及肇事紀錄(C)所屬營業車輛之出廠日期、最近四個月之檢驗日期(D)以上皆是。--運管規則86條之2
38.汽車運輸業經核准籌備後,如因特殊情形未能如期籌備完成時,得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准予延期,最長以多少時間為限:(A)6個月(B)7個月(C)8個月(D)1年,逾期撤銷其核准籌備。--公路法39條
39.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者,處新臺幣(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B)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C)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D)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停業。
40.依公路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汽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B)電車所有人應於申請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牌照使用前,依交通部所定之金額,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C)公路汽車客運業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D)遊覽車客運業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公路法65條
41.有關公路法所稱之分類營運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A)汽車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貨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B)汽車路線貨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C)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D)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公路法34條
42.經營汽車運輸業申請核准籌備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A)好美貨運公司主事務所設籍於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1號,申請經營汽車貨運業,應向高雄市區監理所申請籌備(B)快樂遊小客車租賃公司主事務設籍於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00號,申請經營小客車租賃業,應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申請籌備(C)天天遊覽車公司主事務所設籍於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1號,應向臺北市區監理所申請籌備(D)樂樂貨運行主事務所設籍於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100號,應向臺北區監理所申請籌備。--公路法37條(E)以上皆非
43.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管理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A)阿羅哈客運公司因應油價調漲,基於成本因素考量,可自行調漲票價(B)貨運公會全國聯合會得依交通部訂定之貨運價準則擬訂貨運運價,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C)高雄市遊覽車商業同業公會因為油電雙漲,要調漲運價,需報請核定(D)遊覽車客運業運價,非經公告,不得實施。--公路法42、43條
44.汽車運輸業從事下列何種作為時,應先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A)變更組織(B)增減資產(C)宣告停業(D)以上皆是。
45.公路主管機關為維護公路設施之完整及交通安全,得限制或禁止車輛通行之情況是何項?(A)超過公路設計容許尺寸(B)超重(C)易於損壞公路之車輛(D)以上皆是。
46.阿寶以9人座的自用小客貨車違法經營高雄至東港客運業,從事載客行為,被高雄市區監理所稽查人員查獲,其應受之處罰,何者正確?(A)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B) 勒令其歇業(C)該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D)以上皆是。
47.車身製造廠冒用、偽造或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被查獲時會受到的處分何者不正確?(A)公路主管機關應勒令其停業(B)已領照車輛應吊銷牌照(C)冒用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得按每輛車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D)屬變造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者,公路主管機關應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有關機關偵辦。--公路法77條之1
48.擅自駕駛車輛通行於限制或禁止通行之公路,致公路路基、路面、橋樑或其他公路設施遭受損壞者,所受處分何者正確?(A)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B)只要修復就好(C)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锾,並需修復、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D)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公路法73條
49.合影遊覽車公司是新設立的遊覽車公司,其所領用的車輛牌照,自核發牌照起多久內,不得辦理繳銷或過戶轉讓?(A)3個月(B)6個月(C)1年(D)不限。--公路法40條之1
50.汽車運輸業申請增減或讓受營業車輛時,應將增減讓受車輛之那些資料,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A)廠牌(B)年份(C)座位或載重量(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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