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審議判斷,下列何者有誤?
(A)審議判斷應指明招標機關原採購行為有無違反法令之處
(B)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招標機關應另為適法之處置
(C)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
(D)審議判斷中建議招標機關處置方式,而招標機關不依建議辦理者,應由招標機關於收受判
斷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說明理由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 頁,共 4 頁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政府採購法第 102 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
未解鎖
(A)政府採購法 第82條第1項 採購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