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掌理之事項?
(A)公務人員之銓敘
(B)公務人員之懲戒
(C)公務人員之撫卹
(D)公務人員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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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3), B(7112), C(221), D(340), E(0) #1508956
統計: A(133), B(7112), C(221), D(340), E(0) #1508956
詳解 (共 10 筆)
#2248111
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掌理之事項? (B)
(A)公務人員之銓敘 (B)公務人員之懲戒 (C)公務人員之撫卹 (D)公務人員之退休
➜公務員懲戒 由 司法院 負責
憲法增修條文 第6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¹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²銓敘、³保障、⁴撫卹、⁵退休。(以上5項考試院全權負責)
三、公務人員₁任免、₂考績、₃級俸、₄陞遷、₅褒獎之法制事項。(口訣:烤雞包人參)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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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144
公務人員懲戒是司法院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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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508
考試院管理:
考銓保輔退 (烤全堡不退)
考級褒陞任 (考績包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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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4294
懲戒→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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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020
補法條方便看
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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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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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5564
公務人員之懲戒屬於司法院懲戒法院掌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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