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行政命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管收之執行事由有所疏漏,行政機關得自行訂定行政命令補充之
(B)有關徵收人民不動產之事項對人民權利影響極大,應以法律明確規範,不得授權由行政命令規定
(C)針對主管機關如何檢驗狂犬病之檢驗方法與程序,立法者若認為有必要,得授權以法規命令定之
(D)經濟事務瞬息萬變,所以行政機關給予人民補貼僅須在預算上有授權基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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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6), B(1783), C(3048), D(79), E(0) #683427

詳解 (共 10 筆)

#974067
(A)
要有明確授權才可以訂定,不是覺得有疏漏就可以自行訂定。

(B) 
參3F的說法,關於徵收人民不動產之事項:
構成要件部分應由法律明確規範,不得授權命令加以規定。
徵收之過程及技術性細節得授權行政機關規定
→所以題目只說「徵收人民不動產之事項」不得授權,但該事項並非完全不可授權

(C)
「檢驗方法與程序」屬於細節性、技術性的規定,可以授權。

(D) 
應有法律明確授權。


整理自大家的回答和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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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128

A 管收涉及人身自由:憲法保留,不可自行訂定行政命令

B 徵收屬於財產權:法律保留,應依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

C 檢驗方法與程序:細節性、技術性,得以命令定之

D 給付行政如是重大公益事項,須法律或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之,不得僅以預算為授權基礎

參照釋字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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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480
(B)對於私有土地之徵收,係屬於對人民基本權利重大之剝奪,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與憲法第23條之規定,應以法律定之,亦即屬於國會保留事項。縱然法律授權法規命令加以規定,仍不得就徵收本身之構成要件為授權,僅得於徵收之過程及技術性細節授權行政機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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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902
D 釋443層級化保留體系與重要性理論說
給付行政若渉及公共重大利益仍須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所稱渉及公共重大利益,指長期 固定 給予特定群體 的給付.(最高行100年1676決)
ex.釋524,健保 國保 勞保 等長期的定期給付,即屬重大公共利益事項.
釋707,各級公立學校之教師薪水待遇,為長期固定發給之給付,自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針對此事項,教育部逕以職權自訂的行政規則而規範之,違反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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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27
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又稱授權命令)及行政規則.
B 徵收的重要事項,用法律或其授權的法規命令規範都可以.(釋字443,相對保留事項)
不重要的細節技術性執行事項,甚至用行政規則就可以.(非屬法律保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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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925
'檢驗方法與程序'是屬於細節性、技術性的規定。所以是可以授權法規命令去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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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6897

1. 憲法保留:人身自由

2. 絕對法律保留、國會保留(不可授權):生命刑、自由刑、請求權消滅時效。

3. 相對法律保留(可授權):若要限制人民的其他自由、權利,以及要進行牽涉重大公共利益的的給付行政,可以用法律規定,也可以授權行政機關以法規命令來規定,但不可讓行政機關自己訂。

4. 免法律保留(免授權):細節、技術性事項,可以讓行政機關用行政規則、職權命令來規定。

本題ABCD的四個例子都屬於第三種「相對法律保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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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905
僅在預算有授權基礎,意思就是只要國會有通過該事項的預算就可以發給人民給付,乃早期實務見解,現今已不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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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873
A要管收當然要法律阿、總不能我當警察、看到小澤圓喝酒就沒有理由把他關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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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442
謝謝7F整理
(共 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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