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有關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異議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利害關係人亦得提出異議
(B)須以書面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C)由上級機關作成異議決定
(D)對異議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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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8), B(61), C(21), D(19), E(0) #2268665

詳解 (共 2 筆)

#4406100

(A)利害關係人亦得提出異議

 

利害關係人、義務人 均得提出

 

 

 

(B)須以書面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當場口頭




(C)由上級機關作成異議決定

 

在場職位最高之人

 

 

 

(D)對異議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訴願、行政訴訟


(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職權:當時已執行完畢的行政處分,無法恢復原狀,也無恢復原狀之實益,非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撤銷訴訟,為 行政訴訟法 第 6 條 確認違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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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476

(A)警職法第29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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