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報名參加今年度律師考試,遭考選部以資格不符為由駁回。甲對該駁回處分經訴願程序而提起行政訴訟時,可主張何種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以參加今年度之律師考試?
(A)停止執行
(B)假執行
(C)假處分
(D)假扣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03), B(372), C(5461), D(41), E(0) #1915550

詳解 (共 8 筆)

#3170626

行政訴訟法:第298條(假處分之要件)

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 

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前項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 

行政法院為假處分裁定前,得訊問當事人、關係人或為其他必要之調查。 


停止執行: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假執行:「假執行」即為【先執行】的意思。

指民事判決在還未確定前而先為執行,以實現該判決內容之程序。

假執行主要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以抗衡債務人之上訴權,也就是債權人可以運用假執行制度,避免因為債務人藉由上訴來拖延,導致債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也為保障債權人財產上之訴訟權利,以免相對人或被告有不為履行,或脫產之虞時,得保全的一種方法。

再者,假執行後恐受不能回復之損害,得由債務人向法院聲請駁回其假執行,以保當事人雙方權益對等。另外,聲請人無如釋明理由,但願提出擔保金以代釋明,則法院得准許假執行之聲請。

(假執行只有民事訴訟法有,行政訴訟法沒有假執行)

假扣押:【金錢請求】或【可換成金錢請求的請求】。主要是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

假處分:【金錢請求以外的請求】。聲請假處分必須請求標的如果現狀變更,將造成有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有難以強制執行的可能才可以聲請。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本題應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先准予應考 。


假扣押vs.假處分

金錢請求或可換成金錢請求的請求→假扣押

金錢請求以外的請求→假處分


假處分vs.停止執行

尚未發生要它暫時發生→假處分

已經發生要它停止→停止執行

327
1
#4721054

回4F shetsuco58
兩個是不一樣的

行政訴訟法 298 - 1項
假處分  
原告請求被告機關不要做一定之行為(事實行為、行政處分)
適用在一般給付訴訟中的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行政機關尚未做 人民要求不准做 →消極的維持現狀


行政訴訟法 298 - 2項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原告積極的請求被告機關一定之行為(事實行為、行政處分)
適用在一般給付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
→人民積極的要求機關做出一定的作為

參考資料:林清老師

61
0
#3122463
本題並非為了保全強制執行,說明如下:  ...
(共 12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7
0
#5135898
行政訴訟之「暫時權利保謢」,可以分為: ...
(共 1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1
#5950652
未做成行政處分,要求暫時給予行政處分(准...

(共 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121321
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考選部以資格不符...
(共 5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4699816

請問假處分等於定暫時狀態嗎?


3
1
#5524251
為何都要一直註明出自哪個老師??? 是在傳教嗎? 是來考試還是來當信徒的? 搞得像邪教一樣 please stop
0
3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341265
未解鎖
一、假處分(一般給付訴訟、課予義務訴訟)...
(共 4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2109318
未解鎖
假處分vs.停止執行尚未發生要它暫時發生...
(共 7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