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刑法概要#129561
年份:114年
科目:四等◆刑法概要
23 甲與乙係同事,素有糾紛,甲見乙高升職位,更加不滿,其明知為不實事項,卻以匿名方式發出數十封信函給公司同仁,其於匿名信函內稱:乙因與公司高層有婚外情,始得以高升等語。甲應如何論罪? (A)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公然侮辱罪 (B)刑法第 310 條第 1 項誹謗罪 (C)刑法第 310 條第 2 項加重誹謗罪 (D)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