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何罪,有刑法適用?
(A)刑法第 320 條第 2 項之竊佔罪
(B)刑法第 213 條之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C)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之業務侵占罪
(D)刑法第 165 條之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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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 B(692), C(252), D(90), E(0) #3517566
統計: A(108), B(692), C(252), D(90), E(0) #3517566
詳解 (共 7 筆)
#7065532
中華民國刑法 第 6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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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4111
本題考的是 刑法的「域外效力」,也就是中華民國刑法第5條 的規定。
刑法第6條重點:「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 瀆職罪,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只有 瀆職罪章(刑法第120條~第131條) 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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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4961
第 6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B)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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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6222
- 刑法第 6 條規定: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本法:
- 第四章「瀆職罪」(第 121 條至第 134 條)。
- 第 163 條「脫逃罪」。
- 第十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中之第 213 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 第三十一章「侵占罪」中之第 336 條第 1 項(公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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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分析
- (A) ❌ 刑法第 320 條第 2 項之竊佔罪:不在第 6 條列舉範圍內,且非屬第 5 條之世界主義或保護主義罪名,故不適用。
- (B) ✅ 刑法第 213 條之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明確列於刑法第 6 條第 3 款,公務員於國外犯此罪仍受我國刑法追訴。
- (C) ❌ 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之業務侵占罪:刑法第 6 條第 4 款僅規定適用第 336 條 「第 1 項」 的公務侵占罪,不包括第 2 項的業務侵占罪。
- (D) ❌ 刑法第 165 條之湮滅證據罪:不在第 6 條列舉範圍內,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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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0969
本題正確答案為 (B) 刑法第 213 條之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正確答案解析
- (B) 刑法第 213 條之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根據 中華民國刑法第 6 條(公務員國外犯罪之適用)規定,中華民國公務員在領域外犯特定罪名時,仍適用我國刑法。其中第 3 款明文包含「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即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錯誤選項說明
依據刑法第 6 條的正面表列,僅有特定的「瀆職罪」、「脫逃罪」、「偽造文書罪」及「公務侵占罪」才具備世界刑法主義的適用。
- (A) 刑法第 320 條第 2 項之竊佔罪:不屬於刑法第 6 條規定的範圍。且竊佔罪之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亦不符合第 7 條「最輕本刑 3 年以上」的規定。
- (C) 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之業務侵占罪:刑法第 6 條第 4 款僅明定適用「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即公務侵占罪)。業務侵占罪(第 2 項)則不在此限。
- (D) 刑法第 165 條之湮滅證據罪:不屬於刑法第 6 條表列罪名。雖然刑法第 6 條包含部分脫逃罪,但並未包含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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