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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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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099年 臺北縣三重市永福國民小學99學年度第三次代理代課教師甄試#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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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099年 臺北縣三重市永福國民小學99學年度第三次代理代課教師甄試#2575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099年 臺北縣三重市永福國民小學99學年度第三次代理代課教師甄試#2575
年份:
99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23.上課時,面對班上學生嚴重干擾教學的行為,下列教師的處置何者明顯不恰當?
(A)以課程繼續進行為優先考量,暫時先予忽視。
(B)明確告知學生,教師對干擾事件的感受。
(C)執行班級公約,明確、堅定並直接的回應干擾行為。
(D)和學生討論。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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