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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_模擬教師資格考試_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120762 |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_模擬教師資格考試_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120762

年份:111年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

23. 「港邊」幼兒園的某位教師因為孩子遲遲不用餐,處罰午休時間站在椅子 上拿著湯碗不得下來,並且嚴厲警告滴出湯汁則用棍子打一次,造成被處 罰孩子與班上身心恐懼。事後被家長舉報違法行為屬實,請問依《教保服 務人員條例,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第 40 條,該幼兒園與教師將 可能面臨什麼樣的處分?
(A)處行為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B)公布行為人教師之姓名、機構名稱與連坐處罰同班教師。
(C)須在2小時內通報,3天內交由所設的委員會調查處理。
(D)處行為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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