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者屬於國家賠償法第 3 條之公有公共設施?
(A)臺灣電力公司設置之變電箱
(B)臺灣自來水公司設置之自來水管
(C)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設置之加壓站
(D)臺灣中油公司設置之輸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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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1), B(453), C(2864), D(221), E(0) #1410074
統計: A(601), B(453), C(2864), D(221), E(0) #1410074
詳解 (共 9 筆)
#1467402
我是這樣判斷,有錯請糾正~ 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屬於北市府轄下的行政機關,如果發生需要國賠的事情,當然由國家來賠償。 台電、台水、中油是經濟部的事業機構,非行政機關,只是經濟部掌握公司大部分的股票,所以可以掌控公司的人事和運作。如果發生因公共設施管理不當,而需要賠償的事情發生,是找這些公司,而不是直接找國家。 可以去北市府和經濟部的官網看組織架構,北水處和這些公司列的位置並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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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652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設置之加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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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293
還蠻仁慈的 3個國營 剩下那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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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9711
公司就是私法人 不會國賠你 不用管是不是國營 看到公司直接可以秒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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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065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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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584
感覺都好像是,有人可以分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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