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國家賠償法第 4 條及第 9 條規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造成國家賠償,下列何
者為賠償義務機關?
(A)委託機關之上級機關
(B)委託機關
(C)准許設立團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D)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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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8), B(6104), C(34), D(373), E(0) #645529
統計: A(268), B(6104), C(34), D(373), E(0) #645529
詳解 (共 6 筆)
#1105965
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國賠
向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團體提行政訴訟
向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團體提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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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526
白話點,就是小孩子作錯事,找他的爸媽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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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002
這樣規定是因為
找民間團體賠不一定拿的到錢
國家委託的找國家賠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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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353
根據國賠法第4條,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的時候視同委託機關的公務員
再依據第9條第1項指出損害賠償由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假設B機關之公務員(B),執行A機關委託之公務
(B)在執行公權力時視同A(委託)機關的公務員,此時(B)的所屬機關視同A機關,應以A(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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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8684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就是私人
例如:幫忙做排氣檢驗的機車行 不會找機車行要國家賠償 因為他根本不是國家機關 但要另外走私法途徑(民事訴訟)去告他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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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431
怪了,這題D為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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