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有關員工取得公司股份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員工與公司簽訂認股權契約後,公司發給認股權憑證,公司得限制該憑證於 2 年內,不得轉讓
(B)員工之新股承購權,得單獨轉讓
(C)公開發行公司經股東會特別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不得低於面額取得該股份
(D)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限制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
統計: A(1219), B(814), C(816), D(4111), E(0) #1624886
詳解 (共 10 筆)
A <公司法> 第 167-2 條
I、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公司股份,訂約後由公司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
II、員工取得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52 條
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公司法> 第 267 條
I、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II、公營事業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發行新股由員工承購;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B IV、前三項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D VI、公司對員工依第一項、第二項承購之股份,得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X、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前二項規定發行新股者,其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60-5 條
C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價格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規定之限制,並得無償配發之。(公司法 第140條: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認股憑證:為一種股票選擇權。
假如你是公司的員工,今日股票收盤價為50元
你可以用50元價格買未來幾年後公司的股票。
好處是未來公司股票漲到120元,你只要花50元買,等於現賺70元。
但預測未來會低於50元你可以選擇不買,
而超過某個時限,你就不能認購公司股票。
目的是激勵員工在一定期限內,努力衝高公司股價,互蒙其利。
限制2年內不得轉讓,是避免員工短期內把認購憑證轉讓其他人,
造成員工無意願替公司衝高股價。
(B)員工之新股承購權,不得單獨轉讓
(只有原有股東之新股承購權,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單獨轉讓)
因為公司要員工去買公司股票,如此對公司有革命情感。
(C)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係公司會 "限制" 員工服務須滿一定年資或達成業績目標,公司才會給股票。
惟為激勵員工,發行價格沒有限制不得低於面額。
相關考題: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經董事會同意,得發行新股作為取得他公司股份之作價,員工與股東均無新股認購權
(B)公開發行公司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無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C)員工與股東之新股認購權,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D)連續 2 年虧損之公司,除有特殊情況,否則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答案C
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故員工承購者不得轉讓。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新股認購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法賦予股東於公司發行新股時,得按其持股比例認購股份
(B)股東之新股認購權不得與其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註:員工新股認購權不得與其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C)公司因合併而發行新股時,股東無新股認購權
(D)公司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而發行新股時,股東無新股認購權
答案BD
舉個栗子 假設你是個窮光蛋((事實也是嗚嗚#
A社會局給你兌換卷(認股憑證)讓你去買衣服(股票),你不可以把兌換卷送人(給你的福利怎麼可以送人)
B你已經買了衣服(新股),穿了2年也算物盡其用了就可以拿去給需要的人(轉讓)
有誤的話再請各位大大修正~
第 167-2 條 認股權憑證 (員工才能享有,所以限制不能轉讓,除非繼承))
第 267 條 承購之股份 (員工已經買下,在公司限制期間過後,則可自由轉讓)
請參考5F 解說
(A)員工認股選擇權:是指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規定之程序與員工締結契約,員工因此取得「於一定期間內,得以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公司股份」之權利。締結契約後公司應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不得轉讓於他人,員工或其繼承人需依此憑證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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