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下列何者不是即時強制的方法?
(A)對於人之管束
(B)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C)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D)對於財產之查封拍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5), B(122), C(265), D(9568), E(0) #195327
統計: A(195), B(122), C(265), D(9568), E(0) #195327
詳解 (共 8 筆)
#664866
提供另一口訣:
行政執行法會讓人36(台:閃尿)
所以
人勿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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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09
《行政執行法》第36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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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966
口訣:人物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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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713
人物住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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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88
感謝提供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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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73892
感謝提供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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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780
感謝 口訣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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