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事項,何者非屬考試院之職權?
(A)公務人員之考試事項
(B)公務人員之銓敘事項
(C)公務人員之保障事項
(D)公務人員之懲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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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45), C(99), D(2834), E(0) #410347

詳解 (共 5 筆)

#1269497
考試院職權
公務員考試為的就是得到"銓敘"、工作有"保障",
能領到"退休"金、如果發生意外還有"撫卹"。
考試、銓敘、保障、退休、撫卹(執行+法制事項)。

(純法制事項"烤雞包人蔘"。考績、褒獎、任用、人事、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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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292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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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331
樓上,已經沒養老了
 
77.憲法第83條有關考試院職權之規定,那一項經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予以刪除?
(A)褒獎
(B)養老
(C)考試
(D)銓敘
An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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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658
懲戒事項>公懲會(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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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358
考試院職權 保銓退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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