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98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3233 |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3233

年份:98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5 下列關於婚姻事件之當事人適格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由夫或妻起訴者,以其配偶為被告
(B)由第三人起訴者,得以夫或妻一人為被告
(C)以一人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為理由之婚姻無效之訴,由結婚人起訴者,得以其餘結婚人中之一人為被告
(D)以一人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為理由之婚姻無效之訴,由第三人起訴者,無須以結婚人全體為共同被告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2946493
未解鎖
(一)家事事件法§39Ⅰ規定:「第三條所...
(共 34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推薦的詳解#5359353
未解鎖
CH 11 家事事件法  婚姻事件之當...
(共 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