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在國會兩院權力大致相等的國家中,解決兩院對法案內容有不同見解的主要機制為:
(A)調查委員會
(B)全院委員會
(C)常設委員會
(D)聯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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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0), B(501), C(1023), D(3631), E(0) #645505

詳解 (共 3 筆)

#929827

(B)全院委員會:審查預算

 

(C)常設委員會:審查法案


(D)聯席委員會:在很多兩院制國家,對下院通過的法案,上院只有提出修正案或延擱法案生效的權力。然而在某些兩院制國家(如美國),兩院權力大致相等,故法案須同時獲得兩院通過;兩院如無法對法案達成共識,必須協商以消除歧見(Iron Out),故聯席委員會有時也稱作第三院(The Third House of Congress)。(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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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2765

兩院爭議的解決方式

1.不平等的兩院設計→EX:英→由沒有民選基礎的上議院退讓(可擱置一年,但之後會自動生效)

2.兩院聯席委員會→EX:美→兩院各派代表開會協商

3.兩院聯席會議→EX:法修憲→兩院全部人一起開會

4.轉駁法→EX:義大利→法案不斷反覆在兩院間決議,直到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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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5868

1.全院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是積極推動重要法案的審議運作,同時亦為立法過程中之關鍵階段。就議事運作角度而言,全院委員會能避免冗長的議事討論,提高法案處理效率。

 

2.美國採國會聯席委員會,由兩院資深議員組成,並得到授權以達成妥協協議。

德國,在涉及憲政問題以及各邦事務,兩院無法取得共識時,便將問題交託給上下議院協調委員會,成員由兩院以同等比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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