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家庭暴力事件若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得由警察機關聲請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請問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法院應於聲請後多少時間內核發緊急保護令?
(A)24 小時
(B)48 小時
(C)4 小時
(D)8 小時
(A)24 小時
(B)48 小時
(C)4 小時
(D)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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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63), B(453), C(6819), D(598), E(0) #1332456
統計: A(4163), B(453), C(6819), D(598), E(0) #1332456
詳解 (共 10 筆)
#1395782
16條
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之聲請後,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 實,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
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 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 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18條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 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應登錄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並供司法及其他 執行保護令之機關查閱。 結論: 緊急保護令 4 小時 其他 24 小時
352
7
#1587719
樓上那個記法大錯特錯阿 ...
只有緊急保護令才是4小時內核發
一般的都是24小時內
難道一般的家暴就不會死人嗎 ...
57
11
#5033826
引自Wei 大四下 (2017/01/15) 38
只有緊急保護令才是4小時內核發
一般的都是24小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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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2樓大大說法不太清楚,怕有人搞混,再補充一下:
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的24小時是指「核發後24小時內要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不是指「法院24小時內要核發」。
*只有「緊急」保護令。有規定「多久內要核發」~
41
0
#3837095
快點發不然四定了!
21
1
#4223328
例題:
Q.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醫事、社會工作、教育、警察或移民業務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 事者,應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的義務,並應至遲於幾小時內通報?
(A)12 小時
(B)24 小時
(C)4 小時
(D)48 小時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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