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行政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組織成員必須具有公務員身分
(B)資金主要來源為自籌經費
(C)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而創設
(D)屬於一種民營化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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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3), B(138), C(4937), D(208), E(0) #1982647

詳解 (共 3 筆)

#3319727

行政法人法

(A)第二十條(進用人員之權利義務與迴避)

  行政法人進用之人員,依其人事管理規章辦理,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其權利義務關係,應於契約中明定。

(B )第三十五條(經費核撥與審計監督)

  政府機關核撥行政法人之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程序辦理,並受審計監督。

(C )(D)第二條(行政法人之定義)

  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

可歸為同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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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687
行政法人法
第 1 條
為規範行政法人之設立、組織、運作、監督及解散等共通事項,確保公共
事務之遂行,並使其運作更具效率及彈性,以促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
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
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
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
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
第 20 條
行政法人進用之人員,依其人事管理規章辦理,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權
利義務關係,應於契約中明定。
董(理)事、監事之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行政法人
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
董(理)事長或首長,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行
政法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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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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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5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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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經費:依照法定預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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