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有關禁止性騷擾之論述,何者不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A)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不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B)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作為成立勞務契約之交換條件亦屬性騷擾
(C)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D)受僱者或求職者因性騷擾致受有損害時,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若由雇主賠償損害時, 對於為性騷擾之行為人,雇主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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