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公務人員關係之變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關係之變更,係指公務人員於在職期間,其原有職位發生變動,而公務人員身分繼續存在之情形
(B)轉任,係指某一類別之公務人員,改為擔任另一類別公務人員
(C)依法停職時,僅是停止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未消滅公務人員之身分
(D)調任的類型,只有「平調」與「升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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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4), C(4), D(164), E(0) #3183518
統計: A(13), B(4), C(4), D(164), E(0) #3183518
詳解 (共 2 筆)
#5987955
(A) 公務人員關係之變更,係指公務人員於在職期間,其原有職位發生變動,而公務人員身分繼續存在之情形
係指依法任用之公務員,依銓敘所定之官等、職等以及相關組織法規所賦予的職權,可透過機關事後變動。即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原有職位發生變動,並且未喪失公務員身分資格的情形。
係指依法任用之公務員,依銓敘所定之官等、職等以及相關組織法規所賦予的職權,可透過機關事後變動。即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原有職位發生變動,並且未喪失公務員身分資格的情形。
(B) 轉任,係指某一類別之公務人員,改為擔任另一類別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由某一任用制度(體系)轉調至另一任用制度(體系)之謂,亦即指不同任用制度或不同任用體系間公務人員的遷調(或非公務人員轉任為公務人員),均為「轉任」。
公務人員由某一任用制度(體系)轉調至另一任用制度(體系)之謂,亦即指不同任用制度或不同任用體系間公務人員的遷調(或非公務人員轉任為公務人員),均為「轉任」。
經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另以法律定之。
(C) 依法停職時,僅是停止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未消滅公務人員之身分
(D) 調任的類型,只有「平調」與「升調」 調任:
由某一職位改為擔任其他職位,而並不影響公務員的類別。換句話說只改變公務員的官等或職等。由低官等/職等調任較高官/職等稱為陞遷;官職等不改變者,稱為平調;調到較低官職等者稱為降調。
調任之規定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8 條
由某一職位改為擔任其他職位,而並不影響公務員的類別。換句話說只改變公務員的官等或職等。由低官等/職等調任較高官/職等稱為陞遷;官職等不改變者,稱為平調;調到較低官職等者稱為降調。
調任之規定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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