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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巡行政:中華民國憲法#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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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巡行政:中華民國憲法#3146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巡行政:中華民國憲法#3146
年份:
95年
科目:
公職◆憲法
25.下列何項敘述錯誤?
(A)以廣播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
(B)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見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規定,與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之意旨不符
(C)夫妻協議約定住所不成,應以一方設定之住所為住所之規定,不符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D)受退學處分之學生僅能在各級學校校內進行申訴,以表示不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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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yuan
B4 ·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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