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事分類制度的基本元素是:
(A)職位
(B)職等
(C)職系
(D)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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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23), B(456), C(218), D(76), E(0) #129649

詳解 (共 4 筆)

#489449

職位:職務上的地位。一公司或組織分配給一人員,包含有職務與責任的工作。

如:辦事員、科員、書記、科長、處長、局長


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

如: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政風、電子工程、會計審計


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

如:普通行政、教育新聞行政、法務行政、外交事務、交通技術、衛生技術


職門:若干工作性質大致接近的職組歸納為職門。它是分類結構中最粗略的輪廓

如:行政類、技術類。


補充:

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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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997

職位 職系 職組 職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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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358
職門>職組>職系>職位
(共 2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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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176

1.職門:職業部門,事職位分類中最廣大範圍

2.職組:工作性質相似的若干職系的集合

3.職系:工作性質相同,而責任輕重和困難程度、工作所需資格條件不同。簡言之,一個職系就是一個專門職業

4.職位:經法律承認之文官地位,乃分類中最基本單位

5.職等:工作性質不同,但責任輕重、困難程度、工作所需資格條件相同

6.職級:橫的職系與縱的職等交叉而成(縱橫交會),為職位分類中最重要概念

7.職務: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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