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據藥事法,下列對於偽藥之敘述,何者錯誤?
(A)舉發或緝獲偽藥,應予獎勵
(B)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者,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其公司或商號之名稱、地 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
(C)明知為偽藥而販賣、供應、調劑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刑罰得併科罰金
(D)查獲之偽藥,如係本國製造,經檢驗後仍可改製使用者,可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 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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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122), C(109), D(1487), E(0) #3380046
統計: A(50), B(122), C(109), D(1487), E(0) #3380046
詳解 (共 8 筆)
#6423810
補充一下:
1.根據財政部的偽劣假藥檢舉專區,有提及:
偽劣假藥販售地點遍及市場、夜市、廟口、情趣用品商店及非法廣播電台等通路,若民眾發現販售偽劣假藥,應提示相關事證勇於檢舉,如經稅捐稽徵機關查得違章事實予以裁處罰鍰,並經受處分人繳納後,稅捐稽徵機關會提撥20%獎金予舉發人,每案最高限額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好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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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查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
查獲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如係本國製造,經檢驗後仍可改製使用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
→下次說不定可以考不良醫療器材!
49
0
#6292645



26
1
#6458923
from前人
法規考科會考的發獎金單位:
舉發偽、劣、禁藥、不良醫療器材: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新興藥物科技發展: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經濟部)
舉發偽、劣、禁藥、不良醫療器材: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新興藥物科技發展: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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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6950
(D) 本國製的劣藥才會考慮改製;偽藥與禁藥則是都沒入銷毀
(A)補充:獎金由直轄市或縣政府主管機關給
19
1
#653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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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可證發現重大危害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
廢止藥物許可證、必要時沒入銷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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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藥、禁藥 |
直轄市 或縣市 衛生 主管機關 |
涉嫌:應就地封存 查獲:沒入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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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藥、不良醫材 |
涉嫌:得就地封存 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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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項 |
作業對象 |
回收期限 |
通知期限 |
成果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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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 |
偽藥、禁藥、損害生命 |
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 |
1個月內回收 |
24hr |
完成回收之日起三日內 報地方&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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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
劣藥、不良醫材 原有許可,公告禁止輸入 |
2個月內回收 |
24hr |
完成回收之日起三日內 報地方&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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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 |
未/不准展延 包裝/標籤/仿單核准變更登記 |
藥局及藥商 |
6個月內回收 (變更的)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關機關驗章後,使得販賣 |
7天 |
計劃書留廠備查 回收藥品申請地方驗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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