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以下何者「不是」臺北縣公幼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可予學費全免規定的人員?
(A)身心障礙
(B)家長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C)原住民幼童
(D)特殊境遇婦女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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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1), B(1909), C(631), D(938), E(0) #28901

詳解 (共 10 筆)

#19264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幼童、特殊境遇婦女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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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05

對,要是本身幼兒是身心障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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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912

106學年公立幼兒園招生
教育部昨表示,
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6類資格幼兒,
依法可列優先入園,家長報名幼兒園前,
可先向戶籍所在縣市教育局(處)辦理身分認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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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384

102年新北市課後照顧辦法

補助幼兒參加本服務費用:

1、補助對象:(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經本局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

           2)家戶年所得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學齡5足歲大班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            告現值合計逾新臺幣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10萬元者。

           3)身心障礙、原住民幼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參加本服務得申請學費補助。

           4)符合上述條件之幼生,由幼兒園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助。

2、補助額度:(1)學期期間:每生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2,800元。
       
2)寒暑假期間:每生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3,500元。
       
3)新住民子女參加暑假班得申請學費減半補助,惟每生每月最高補助上限不超過新臺幣1,750元。

※幼兒園辦理本服務時,以自辦為原則。全園參與人數達5人時即應開辦;惟每班不得超過30人,師生比以115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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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210
新北市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參考資料

1、補助對象: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經本局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
之幼兒。
(2)家戶年所得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學齡5足歲大班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幣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10萬元者。
(3)身心障礙、原住民幼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參加本服務得申請學費補助。
(4)符合上述條件之幼生,由幼兒園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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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75
原來身障者子女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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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334

公立幼兒園104學年招生在即,低收、身障等六類小朋友可優先入園

 發布日期:104-04-14
 發布單位:國教署
 單位聯絡人:王慧秋
 電 話:(02)7736-7431
 E-mail:e-j301@mail.k12ea.edu.tw
教育部也鼓勵公立幼兒園積極辦理課後留園,身心障礙幼兒、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家庭的幼兒可以免費參加該項服務,支持家長安心就業、幼兒受到合宜照顧!種種就學協助及補助配套措施,期能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教保服務,陪伴孩子快樂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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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531
我有教過原住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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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288
關鍵應該於"課後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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