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何者不是分散型違憲審查的優點?
(A)由專門的違憲審查機關從事違憲審查,可統一法律見解
(B)人民可即時獲得救濟,無須用盡訴訟救濟程序
(C)各級法院皆擁有違憲審查權,較有助於建立法官的憲法意識
(D)終審法院原為審級制度的一環,不生第四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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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1), B(496), C(312), D(191), E(0) #3295526
統計: A(1251), B(496), C(312), D(191), E(0) #3295526
詳解 (共 5 筆)
#6192447
下列何者不是分散型違憲審查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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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由專門的違憲審查機關從事違憲審查,可統一法律見解
集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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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人民可即時獲得救濟,無須用盡訴訟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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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各級法院皆擁有違憲審查權,較有助於建立法官的憲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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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終審法院原為審級制度的一環,不生第四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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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所採取的分散型違憲審查制度
1.亦即將DC違憲審查的權限分散至各個法院的法官,並不就違憲審查特設專責機關,所有法院之法官皆有審查權
2.B法官於審理個別訴訟案件時,發現所適用之法令為違憲,即可依本身職權於系爭訴訟案件拒絕適用該違憲之法令,法官在進行違憲審查時,係於一般訴訟程序中進行判斷,而認定為違憲之法令,也僅只在系爭案件中不予適用,並無對該違憲法令發生一般性的無效宣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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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落實憲法精神
分散型違憲審查制度賦予法官適用憲法的機會,對於落實憲法精神於具體個案上,有相當的幫助,也因為如此,法官在從事個案違憲審查時,也容易將個案事實、系爭法令與憲法規範作連結,對於違憲審查的深度與廣度均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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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法官對於國家公共政策缺乏認識:法官不易融入個案外之社會觀點,故可能對整體國家政策缺乏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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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奧歐陸國家所採取的集中型違憲審查制度
1.將A違憲審查權限集中於特設的法院或機關,由其獨占違憲審查權,該特設的法院或機關不一定是由職業法官所組成,其保障亦與一般法官不同
2.在審查對象上,集中型違憲審查制度雖不排除對於個案所適用之法令進行違憲審查,惟仍偏向專就法令提起的抽象違憲審查,故有可能完全與個案事實脫離。
3.集中型違憲審查除專設法院外,其審查程序亦與一般訴訟程序不同,違憲法令發生一般性、對世性、絕對性效力,該法令依違憲的決定溯及既往或向後發生無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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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能掌握國家政策之脈動:其審理流程有別一般訴訟程序,較能掌握各種社會資訊及公共政策形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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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因未涉及個案事實之抽象性違憲審查,在憲法之內涵上較欠缺深度,蓋無法將憲法精神落實於個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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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我國違憲審查是採集中還是分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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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421
26 下列何者不是分散型違憲審查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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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型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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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法院均可以司法程式審查裁決立法、行政機關之作為是否違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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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由專門的違憲審查機關從事違憲審查,可統一法律見解=>每個法院見解可能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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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人民可即時獲得救濟,無須用盡訴訟救濟程序=>優點 相對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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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各級法院皆擁有違憲審查權,較有助於建立法官的憲法意識=>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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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終審法院原為審級制度的一環,不生第四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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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7957
選項A為集中型違憲審查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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