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家庭教育的範圍不包括以下何種的教育活動?
(A)性別教育
(B)子職教育
(C)多元文化
(D)社區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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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 B(64), C(220), D(957), E(0) #594026

詳解 (共 7 筆)

#859925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225101 

令修正公布第條條文

 

2     本法所稱家庭教育,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

           其範圍如下:

           一、親職教育。

           二、子職教育。

           三、性別教育。

           四、婚姻教育。

           五、失親教育。

           六、倫理教育。

           七、多元文化教育。

           八、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九、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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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380
口訣:親家失婚,其子多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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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073
家庭教育法第2條(102年12月11日修...
(共 1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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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071
下ㄧ題33. 下列哪一項不是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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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067

58 依據家庭教育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家庭教育明定的範圍? 
(A)親職教育 
(B)婚姻教育 
(C)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D)媒體教育
答案:D[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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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070
9. 依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下列哪一項非家庭教育的範圍? (A)子職教育 (B)兩性教育 (C)婚姻教育 (D)健康教育 。 教育法規- 2007 - 96學年度北區縣市國小教師甄選試題策略聯盟普通教育學科試題#2250 答案:D[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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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9749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3 日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所定家庭教育之範圍如下:
一、親職教育(A):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應盡職責與教養子女或被監護人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二、子職教育(B):指增進子女或被監護人對父母或監護人應盡義務與應享權益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三、性別教育:指增進家人有關性別生理、情感、認知與社會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四、婚姻教育:指增進婚前與婚後關係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五、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對家人關係維繫與家庭生活管理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與關懷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七、資源管理教育:指增進個人、家庭、社會之資源運用與管理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八、多元文化教育(C):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九、情緒教育:指增進家人互動之情緒覺察、表達與管理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十、人口教育:指增進婚姻、生育及家庭價值之教育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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