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行政程序法第 5 條所定明確性原則,其明確性程度會因不同種類行政行為而有不同,下列各種行為中,明確
性要求程度最低者為何?
(A)行政處分
(B)行政契約
(C)行政計畫
(D)法規命令
統計: A(315), B(431), C(7890), D(685), E(0) #706596
詳解 (共 10 筆)
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大法官有多號解釋對此一明確性原則有所闡釋,下列何者正確?
(A)授權明確性三要素包括文字明確、範圍明確、結果明確
(B)國家公權力行為是否符合明確性原則,應具有審查可能性
(C)明確性原則所要求的標的只限於法律本身,不包括行政行為
(D)明確性原則僅指法律本身之明確,不包括法規命令之明確
(二)三要素之要求:
1.在內容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哪一個特定問題應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之。
2.在範圍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行政機關僅得在何種界限內自主決定命令的內容。
3.在目的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法規命令所要追求的目的為何。而此目的為立法者所賦予行政機關追求的目的者而言,而非授權法本身之目的。
17 有關明確性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明確性原則要求行政處分之內容應明確,其目的意義及內容均應清楚可辨,違反者一律無效
(B)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其規範之目的在於行政責任之明確化
(C)法律明確性原則所稱「法律」,僅限於憲法與立法院通過之法律
(D)法規內容必須明確,亦屬於明確性原則之內涵
行政程序法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
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所以行政契約又稱公法契約。
行政計畫>發大財,怎麼執行,不知道,應該說這是一個願景,故法律對其的要求性較低
其他三個都明確的法律規範
最佳解應該要修正
行政契約是屬於公法的領域
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8%A1%8C%E6%94%BF%E6%B3%95-%E8%A1%8C%E6%94%BF%E5%A5%91%E7%B4%84/%E5%85%AC%E8%81%B7%E8%80%83%E8%A9%A6-%E9%AB%98%E6%99%AE%E5%88%9D%E3%80%81%E5%9C%B0%E7%89%B9-%E4%B8%80%E8%88%AC%E8%A1%8C%E6%94%BF-%E4%B8%80%E8%88%AC%E8%A1%8C%E6%94%BF/9605a357-b921-44e5-88d7-1ae67427de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