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國憲法學上常引用的「法治國」概念,主要是繼受自何國法?
(A)美國法
(B)德國法
(C)日本法
(D)法國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99), B(3473), C(326), D(70), E(0) #3295846
統計: A(599), B(3473), C(326), D(70), E(0) #3295846
詳解 (共 5 筆)
#7300810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 (B) 德國法
ㅤㅤ
? 答案解析
我國憲法與行政法中核心的「法治國原則」(Rechtsstaat),主要是源自於德國。
- 淵源: 19 世紀德國法學界為了限制君主權力、保護人民自由,發展出了一套嚴密的法律體系,強調政府的所有行為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法律保留)且手段要合理(比例原則)。
- 影響: 我國早期的法律學者多赴德留學,加上我國法律體系屬於「歐陸法系」,因此在憲法解釋(如大法官釋字)中,經常直接引用德國法學的理論(如信賴保護原則、權力分立等)。
ㅤㅤ
ㅤㅤ
ㅤㅤ
ㅤㅤ
❌ 為什麼其他選項不是主要來源
- ? (A) 美國法: 美國實行的是「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與「法治」(Rule of Law),雖然概念相似,但論述邏輯與我國習慣採用的德國式「法治國」理論架構不同。
- ? (C) 日本法: 日本雖然也是歐陸法系,且早期也受德國法影響,但我國在二戰後的憲政理論主要是直接參考德國,而非透過日本間接繼受。
- ? (D) 法國法: 法國憲政強調的是「共和國」與「權力分立」,其行政法院系統與我國雖然有相似處,但整體的「法治國」理論層次並非我國最主要的繼受來源。
ㅤㅤ
ㅤㅤ
ㅤㅤ
ㅤㅤ
?️ 口語解釋:這題在說什麼?
這題在考你台灣法律的「血緣關係」。
簡單來說,台灣的法律制度(特別是憲法、行政法、刑法)是典型的「德系血統」。當大法官在寫解釋文,討論「政府能不能這樣做」的時候,他們腦袋裡跑的通常是德國老師教的那一套邏輯。所以,只要看到「法治國」這個詞,直覺反應就是德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