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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0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05368 |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05368

年份:110年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26.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對個人授信應辦理徵信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徵信單位對於個人資料表所填經營事業,及土地、建物欄內容,應逐項與其有關資料核對
(B)應查明授信戶財產設定他項權利及租賃情形,必要時並將其證件資料影印存卷
(C)個人年度收入,應根據有關資料酌予匡計,其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者,應與所得稅申報資料核對
(D)個人授信戶,其填送個人收入情形,與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內容有出入時,以申報書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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