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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0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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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0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05368 |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0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 屆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法規#105368
年份:
110年
科目:
進階授信法規
35.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不良授信資產被歸類為「應注意者」,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授信資產雖未屆清償期或到期日,但授信戶已有其他債信不良者
(B)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者
(C)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至六個月者
(D)按債權之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之長短予以評估應列為第二類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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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羅秀薇
B1 · 2022/02/24
推薦的詳解#5357067
未解鎖
應予注意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
(共 1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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