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關於「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之簽署,須有兩位見證人。下列何者可擔任當事人的 見證人?
(A)19 歲的好朋友
(B) 20 歲的該醫院護理師
(C) 20 歲的兒子,但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D) 18 歲的已結婚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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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6), B(214), C(163), D(1964), E(0) #1578929

詳解 (共 6 筆)

#2827790
原本題目:26.關於「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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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4522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之簽署,須有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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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772
(D)18 歲的已結婚鄰居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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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176

18歲已婚就是成年人?

19歲未婚?? 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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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094


這題不論是公開討論跟私人筆記

我都看不懂大家的解答到底在回答什麼= =

一點都沒有合理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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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8532


66b64710ae8cd.jpg自2023年1月1日起,民法修正為年滿18歲即為成年[1],所以只要滿18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自行做法律行為,承擔法律上的權利及義務,例如買車、開戶、結婚[2],不用得到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取自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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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560166
未解鎖
已解鎖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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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572547
未解鎖
同時,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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