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八章第42條規定,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利用海洋設施從事採油礦、輸送油、化學品或排放廢(污)水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多少罰金? (A)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B)2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C)30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 (D)50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