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何者非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
(A)選舉村里幹事
(B)使用地方自治團體公共設施
(C)請求地方政府公開資訊
(D)對地方事務進行公民投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37), B(12), C(33), D(49), E(0) #2770257

詳解 (共 3 筆)

#5601582

地方自治團體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a.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

b.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居民

設籍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地方自治區域內者,為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

權利

a.選舉、罷免地方公職人員

b.創制、複決地方自治事項

c.使用地方公共設施

d.享受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

e.請求公開地方政府資訊

f.其他依法律、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

義務

a.遵守自治法規

b.繳納自治稅捐

c.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

13
0
#5081467
第 16 條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
(共 3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5075191
村里幹事是經過"一般民政"考試的公務人員
(共 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