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根據我國新修訂「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下列何者符合自閉症鑑定標準之歸類?
(A)將「社會互動困難」與「溝通困難」合併為一項標準
(B)將「社會互動困難」與「溝通困難」分立為兩項標準
(C)將「社會互動困難」與「固定的行為模式」合併為一項標準
(D)將「有限的行為模式」與「固定的行為模式」分立為兩項標準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54), B(740), C(415), D(171), E(0) #744324
統計: A(2654), B(740), C(415), D(171), E(0) #744324
詳解 (共 6 筆)
#2389582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第12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十款所稱自閉症,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造成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
一、顯著口語、非口語之溝通困難者。
二、顯著社會互動困難者。
三、表現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者。
*****目前: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102.09.02)
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自閉症,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致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前項所定自閉症,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顯著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
二、表現出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
69
1
#2608172
第 12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自閉症,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
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致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
困難者。
前項所定自閉症,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顯著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
二、表現出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
14
0
#6094824
(以下為新法,不適用於104的考題)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113/04/29)
第12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款所稱自閉症,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致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
前項所定自閉症,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顯著社會溝通及社會互動困難。
二、表現出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