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下列何者未明訂於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應檢附資料之規定?
(A)醫療器材查驗登記
(B)醫療器材許可證變更
(C)醫療器材許可證安全監視
(D)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之展延
統計: A(242), B(589), C(3594), D(1048), E(0) #1631597
詳解 (共 10 筆)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醫療器材之查驗登記與許可證之變更、移轉、展延登記及污損換發、遺失補發,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事項之規定
安全監視:屬於上市後
18.有關醫療器材之管理,下列何者為上市前管理措施? ①醫療器材安全監視 ②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審查 ③醫療器材查驗登記 ④市售品稽查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C)醫療器材許可證安全監視
p.s.安全監視期:新藥5年;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醫療器材3年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A)醫療器材查驗登記 (B)醫療器材許可證變更 (D)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之展延
第 一 章 總則 §1
第 二 章 查驗登記 §13
第 三 章 許可證之變更與移轉及換發補發 §20
第 四 章 許可證之展延 §34
第 五 章 附則 §36
我是看不懂題目的文法 "應檢附資料之規定"在說甚麼...
《藥事法》#40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
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前項輸入醫療器材,應由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其授權者輸入。
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變更、移轉、展延登記、換發及補發,其
申請條件、審查程序、核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
關定之。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 一 章 總則 §1
第 二 章 查驗登記 §13
第 三 章 許可證之變更與移轉及換發補發 §20
第 四 章 許可證之展延 §34
第 五 章 附則 §36
(C)醫療器材許可證安全監視→《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這樣想
查驗登記為想要製造、輸入藥品和醫療器材(上市前)
安全監視則是在上市後,才進行的(所以不會是查驗登記所應檢附的資料)
To 樓上
我只是針對安全監視解釋,他是在上市後才會執行的
許可證的展延和變更是查驗登記通過後(雖然也是上市後)的附屬(當然包含在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我覺得c選項<醫療器材許可證安全監視>這樣的語法,反而變成在安全監視<許可證>這個東西
但安全監視應該是要監視<醫療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