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根據「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小美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想要抵免修習教 育實習,下列何者不是他該採取的方法?
(A)七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
(B)七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
(C)七年內於海外臺灣學校及經僑務委員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民學校任教二學 年以上
(D)七年內於海外大學附設的高級中等階段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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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228), C(140), D(331), E(0) #2857240

詳解 (共 3 筆)

#5321156
X(D)七年內於海外大學附設的高級中等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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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1339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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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2965
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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