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關於補救教學開班人數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 每班以10人為原則,最多不可超過12人
(B) 每班以12人為原則,最多不可超過14人
(C) 若不具特別原因而有困難之學校,開班人數最少不得低於5人
(D) 若不具特別原因而有困難之學校,開班人數最少不得低於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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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9), B(331), C(525), D(258), E(0) #2861438
統計: A(1139), B(331), C(525), D(258), E(0) #2861438
詳解 (共 4 筆)
#5450693
五、開班原則:
(一)開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
人。但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有開班困難而人數未滿六人之
學校,於報請地方政府同意後,依實際情形開班。
2、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3、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等方
式進行輔導。
(一)開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
人。但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有開班困難而人數未滿六人之
學校,於報請地方政府同意後,依實際情形開班。
2、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3、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等方
式進行輔導。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664 教育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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