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何者無權向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A)非婚生子女本人
(B)非婚生子女之生母
(C)非婚生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D)社會福利主管機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1), B(202), C(383), D(6778), E(2) #159025
統計: A(171), B(202), C(383), D(6778), E(2) #159025
詳解 (共 7 筆)
#462088
民法1067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140
0
#586292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32
0
#1097473
民法1067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加油
19
1
#754646
上了考場誰有辦法去記得民法1067條是啥內容?法緒也是...包山包海...包很大...
16
0
#904135
1067條的例子好像是說:王永慶的非婚生子女要認祖歸宗的案子。給你參考。
9
0
#5833619
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死亡後,且非婚生子女之生父無繼承人,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1
0
#7279755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職責是在特殊情況下保護兒童權益,例如當生父死亡且無繼承人時,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檢察官才會被列為「被告」,讓子女或生母得以提起認領之訴。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