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甲將其護照及貴重珠寶放到銀行的保管箱中,則甲與銀行間成立何種契約?
(A)寄託契約
(B)委任契約
(C)租賃契約
(D)消費寄託
統計: A(791), B(110), C(1502), D(70), E(0) #242803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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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龜龜 高一上 (2012/09/27 17:04):34人 甲將其結婚戒指,放在大華銀行的保管箱中,甲與大華銀行成立何種契約? 「」 (A)委任契約(B)倉庫契約(C)租賃契約(D)混藏寄託 ~解析 :請參考王澤鑑的<民法概要>: 租用銀行的保管箱,係屬「租賃」,而非「寄託」,因銀行僅提供一定的場所,以供存放物品之用,不負保管其存放物品的義務。「租賃」與「寄託」兩者是有區別的,舉例來說,某甲在使用銀行的保管箱時,是很自由的,並不須要告訴銀行他放了什麼,銀行也不過問他在裏頭放什麼,如果租期中把裏頭東西暫時取走,空空如也,租金還是要繼續付啊 !所以某甲只是「租」個保管箱來使用。但若某甲因要出國,將戒指寄放在友人某乙處,須告訴某乙這個戒指你幫我保管,那就是「寄託」。 | |
停車場提供車位供汽車停放使用,核其性質應屬「租賃契約」而非「寄託契約」
二者區別在於「保管義務之有無」,租賃契約之出租人僅提供物之使用收益而無保管義務,而寄託契約之受寄人應承擔保管義務,蓋民法§590規定:「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更明示因有償或無償保管責任注意義務之程度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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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銀行的保管箱,係屬租賃,而非寄託,因銀行僅提供一定的場所,以供存放物品之用,不負保管其存放物品的義務。
舉例來說, 某甲在使用銀行的保管箱時,是很自由的, 並不須要告訴銀行他放了什麼, 銀行也不過問他在裏頭放什麼, 如果租期中把裏頭東西暫時取走, 空空如也, 租金還是要繼續付啊, 所以某甲只是「租」個保管箱來使用。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lawspace.com.tw/photos/pb.220823971264150.-2207520000.1448907572./1088995494446989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08000015KK07378
(A)24 關於一般寄託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定是有償契約
(B)性質上為要物契約
(C)一般寄託契約具有專屬性
(D)一般寄託物之所有權未移轉給受寄人
(D)租賃契約中,承租人保管租賃物,應負何種責任?
(A)故意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C)無償寄託契約中,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負何種責任?
(A)故意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D)15 有償寄託契約中,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負何種責任?
(A)故意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抽象輕過失責任
(B)23 下列關於一般寄託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必為要物契約
(B)必為有償契約
(C)未定返還期限之寄託,受寄人得隨時返還寄託物
(D)無論定有期限與否,寄託人均得隨時請求返還寄託物
銀行的保管箱 --> 租賃
信用卡契約具有委任契約的性質,所以擔任受任人之發卡銀行在法律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信用卡契約具有委任契約的性質,所以擔任受任人之發卡銀行在法律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