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有關民事訴訟之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在訴訟開始時,法院始得試行和解
(B)非當事人之第三人不論何種情形,均不得參加和解
(C)法院試行和解成立,應作成勘驗筆錄
(D)財產上之請求成立和解,得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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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1), B(425), C(2060), D(4930), E(0) #2138939
統計: A(411), B(425), C(2060), D(4930), E(0) #2138939
詳解 (共 10 筆)
#3740717
有關民事訴訟之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在訴訟開始時,法院始得試行和解
錯誤→民訴第377條第1項: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
(B)非當事人之第三人不論何種情形,均不得參加和解
錯誤→民訴第377條第2項:第三人經法院之許可,得參加和解。
(C)法院試行和解成立,應作成勘驗筆錄
錯誤→民訴第379條:試行和解而成立者,應作成和解筆錄。
(D)財產上之請求成立和解,得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正確→民訴第380條: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民訴第380-1條: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或第三人參加和解成立者,得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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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208

強制執行法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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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792
選項D根據民事訴訟法380條,沒有寫到強制執行的規定,但是其他選項都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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