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言,身之文也。」意謂 (
(A))由言談可看出文化水準 (
(B))善於言辭,風度翩翩 (
(C))吉人之辭多,躁人之辭寡 (
(D))語言是自身行為的文飾。
統計: A(113), B(22), C(38), D(390), E(0) #534590
詳解 (共 2 筆)
晉文公賞賜隨從他流亡的人們。有一位名叫介之推的,一向不說自己頗有功勞應該受賞賜,晉文公也疏忽了他。
他說:「獻公一共有九位兒子,到現在只有國君一個人還存在,惠公懷公都沒有近親後嗣,又不勤政愛民,現在連上天以及國內外,都已棄絕了他倆。可天意既沒有讓晉國趨於覆滅,必定會安排個妥當的人為君的。現在主持晉國宗廟社稷的祭祀者,除了國君以外還有誰呢?是天意要立他為君的,可是我們這幾個人,卻以為是他們兩三人的能力所致,豈不是很荒謬嗎?偷人家的財物,還被說是盜賊;何況貪取上天的功勞以為是自己的本事呢?下面的人把罪過當作正當義理,在上的更獎賞這種奸邪作風;上下互相欺矇,我沒法和他們相處在一塊兒了!」
他的母親說:「為什麼不也去求一點賞賜呢?你死了,誰為你出怨氣、打抱不平呢?」介之推答道:「我明知他們的作為有錯,我若再去學他們,我的罪會更重。況且我已經口出怨言了,更不該再接受賞賜。」母親說:「可你也應該想辦法讓他們知道你的本意啊,你認為如何呢?」他答道:「言語是表達自身思想的華采、文飾外在軀體的工具;我本身就打算要隱居了,何必再費心來表達與文飾它呢?如果照母親的意思去做,乃是求取自我顯示與表揚一己罷了!」他母親說:「你真能這樣做嗎?那我也和你一同隱居去。」於是母子倆相偕隱居而死。
晉文公知道此事後,派人四處找他,卻一直沒有下落,最後只好把綿上一地的田產,撥作祭祀介之推的用地,說:「藉此記下我以往所犯的過失,並且衷心表揚這位為善不欲人知的大善人。」
晉文公賞賜跟著他逃亡的人們,介推要求賞賜,賞賜也沒有給他。介推說:“獻公的兒子有九個,惟獨國君還在(人世)。惠公、懷公沒有親信,(國)內外都拋棄他們。
天沒有(打算)滅絕晉,必定要有主持(國家大事)的主人。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君王是誰呢?上天實際已經安排好了的,而這一個二個的認為是自己的貢獻,(這)不是荒謬嗎?
偷竊別人的錢財,都說是盜竊。更何況貪天的功勞,認為是自己的貢獻呢?下面的(臣子)將罪當做道義,上面的(國君)對(這)奸詐(的行為)給予賞賜。
上下互相欺瞞,難以和他們相處啊。”他的母親說:“何不也去要求賞賜呢?(否則)這樣(貧窮地)死去(又能)埋怨誰呢?”回答說:“責備這種行為而又相仿它,罪更重啊!況且說出埋怨的話了,不能吃他的俸祿了。”
他的母親說:“也讓國君知道這事,好嗎?”回答說:“言語,是身體的裝飾。身體將要隱居了,還要裝飾它嗎?這樣是乞求顯貴啊。”他的母親說:“(你)能夠這樣做嗎?(我)和你一起隱居。”便隱居到死去。晉文公尋找他找不到,用綿上作為他的祭田。
說:“用它來標記我的過失,並且表彰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