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下列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何者正確?
(A)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只要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即生效力
(B)法定代理人未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所訂之契約無效
(C)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經營之各個行為,無須再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D)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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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6), B(447), C(4113), D(360), E(1) #171241
統計: A(596), B(447), C(4113), D(360), E(1) #171241
詳解 (共 10 筆)
#254566
(B)法定代理人未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所訂之契約===>效力未定
(D)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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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643
A 單獨行為無效,契約行為效力未定
B 未經同意,即回到原則判斷,契約行為屬效力未定
C 經同意之獨立營業取得行為能力,無須再一一同意
D 詐術使人信其有行為能力或經同意者,法律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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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929
第75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第76條 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78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第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第80條 前條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於前項期限內,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第81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前條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82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契約,未經承認前,相對人得撤回之。但訂立契約時,知其未得有允許者,不在此限。
第83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第84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第85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76條 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
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78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第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第80條 前條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於前項期限內,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第81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者,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前條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82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契約,未經承認前,相對人得撤回之。但訂立契約時,知其未得有允許者,不在此限。
第83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第84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第85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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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3471
(A)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只要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即生效力
→單獨行為無效 (B)法定代理人未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所訂之契約無效 →效力未定
(C)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經營之各個行為,無須再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D)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無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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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11
因他說所有的法律行為,但單獨行為不是效力未定而是無效,無效就無承認生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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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558
A:
第 78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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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830
第78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首先 , 條文中法定代理人的"允許"必指在法律行為作出之前開口 , 與"承認"不同 , 承認是在法律行為作出之後才追及的同意
首先 , 條文中法定代理人的"允許"必指在法律行為作出之前開口 , 與"承認"不同 , 承認是在法律行為作出之後才追及的同意
其次 , "允許"是對尚未發生的法律行為所作 , "承認"則是對已經成立的法律行為但尚未生效(即效力未定階段)的法律行為所作的追及同意
再看一次民法第78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也就是說 , 法律在法定代理人承認前 , 已經明白表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單獨行為雖是成立 , 但其效力是"無效"的 , 職故 , 法定代理人對於已無效而非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作出承認 , 顯然無法追及
因此 , 本題 A 選項 , 正確的說法是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在單獨行為類型的法律行為中 , 無效
或是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先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有效
以上參閱前面各位所述而撰 , 若有錯誤 , 請告知 , 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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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234
單獨行為無效...例如
權利之拋棄/債務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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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949
A --->一言蔽之,法律(民78)的規定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單獨行為直接無效,縱使法定代理人之後給予承認,也不生效力。(法律是正港的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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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589
並不是所以法律行為都有效喔~單獨行為(法律行為)無效沒有承認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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