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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郵政法規(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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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_內勤:郵政法規大意#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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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_內勤:郵政法規大意#4126 |
科目:
郵局◆郵政法規(內勤)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_內勤:郵政法規大意#4126
年份:
97年
科目:
郵局◆郵政法規(內勤)
29.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575 元,國際掛號函件則每件依國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若干計算單位,計算補償金額?
(A)30
(B) 40
(C) 50
(D) 60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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