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依教師法之規定,下列那一項非教師之義務?
(A)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B)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C)參加教師組織
(D)擔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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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0), B(231), C(20361), D(1813), E(1) #2271

詳解 (共 10 筆)

#167
第 十七 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
(共 2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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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487

是的。參加與否不影響其是否具備教師身分。

(多數專業工作者均須加入公會或組織,

既可做專業的進修,也可達成團體互相督促的效果)

 

如果不得不加入,就是義務,如醫師或心理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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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826
所以每個老師都要擔任導師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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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149
義務
(A)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B)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D)擔任導師
權利
(C)參加教師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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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99

都有擔任導師的義務,但不是都要擔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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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82

那參加教師組織是老師的權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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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433

教師有結社權,但是沒有義務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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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500
是權利也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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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238

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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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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