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不是英國伊莉莎白濟貧法(Poor Law)所區分的三類貧民之一?
(A)體力健全之貧民
(B)失依兒童
(C)一般婦女
(D)不能工作之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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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0), B(13), C(662), D(40), E(0) #1089709
統計: A(190), B(13), C(662), D(40), E(0) #1089709
詳解 (共 2 筆)
#1425907
英國伊麗莎白濟貧法(1601年)
貧民分為三類:
1. 體力健全之貧民,須強迫入「感化所」或「習藝所」工作。
2. 不能工作之貧民,包括患病者、老年人、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
及需要撫育幼小子女的母親們,令其入「救濟院」或施以「院外
救濟」。
3. 失依兒童,包括孤兒、棄嬰、被父母遺棄,或因父母貧困無力扶
養之兒童等,設法領養或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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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8363
一般婦女不一定會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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