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並非法院進行訴訟時,應適用之原則?
(A)不得為訴外裁判
(B)一事不再理
(C)不告不理
(D)發現絕對真實
統計: A(1583), B(290), C(384), D(7471), E(0) #1928055
詳解 (共 10 筆)
下列何者並非法院進行訴訟時,應適用之原則?
(A)不得為訴外裁判
民事訴訟法(下稱「民訴法」)採處分權主義,
其第388條規定:「除別有規定外,法院不得就當事人未聲明之事項為判決。」
即法院判決的範圍,原則上應受當事人聲明的限制,
而不得就其未聲明的事項為判決。
因此,民訴法第388條為處分權主義的重要具體規定之一。
原則上,法院僅得就當事人聲明的事項為判決,
而不得超出當事人聲明的事項及範圍為判決,
若法院的判決超出當事人聲明的事項或其範圍,
即為違法的「訴外裁判」,即使判決對該當事人為有利。
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9800
(B)一事不再理
民事訴訟法第 253 條
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
(C)不告不理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的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
即是學理上所稱的不告不理原則。
不告不理是刑事訴訟法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之一,
在尚未經過起訴的犯罪事實,及未經過追訴的犯人,法院不得加以審判。
https://www.follaw.tw/f06/8082/
(D)發現絕對相對真實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實體真實之發現
刑事訴訟法係為了於踐行刑事訴訟程序後,
而獲得一正確之裁判,故發現真實即為其前提要件。
而「真實」在性質上,可區分為「絕對真實」與「相對真實」二者,
絕對真實係指科學上所要求的事實,無法加以否定的;
而相對真實即透過訴訟程序所得知的真實,
刑事訴訟法所要求之發現真實,可否如同自然科學一樣,
透過實驗求得大量接近絕對真實的經驗性事項,
並非毫無疑問,因為藉由證據的調查,難以將事實的全貌完整的呈現在法庭。
http://www.angle.com.tw/File/Try/5V101R01.pdf
Janet810 幼稚園下 (2019/03/29)
請教法學大大們,題目是說"進行訴訟時",那訴訟已經在進行,代表也提出告訴了,怎麼還會適用不告不理原則呢?不告不理不是應該在案件繫屬法院前嗎?謝謝。: )
你這段疑問就已經講出答案了,
既然法院進行訴訟時就是提告才受理(告了才理)而進行,
反之,法院進行訴訟時若遇到未提告案件,
當然是不受理(不告不理)而進行訴訟時不採用此案件。
舉例來說,法院開庭進行訴訟,
場外突然有人跟法官說我要提告,
法官不可能當庭就說,直接受理並進行訴訟吧!
法官應是除了請他離席外,
並告知他請按照正當程序提告,
案件才會受理進行訴訟處理,就是適用不告不理原則。
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 不告不理之原則
- 受理訴訟者須為法院
- 法院不得拒絕人民之訴訟
- 法院已公開審判為原則,秘密審判為例外
- 司法審判必須獨力
- 審判須於法庭內為之
- 一事不再理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理上稱之為「不告不理原則」,學說上有稱為「彈劾主義」、「訴訟主義」、「彈劾(訴訟)主義」、「告發原則」、「控訴原則」等等。關於不告不理之原則,其主要內涵如下:
(一)告即應理:刑訴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反面解釋,如「犯罪已經起訴,法院即應加以審判。」,換言之,可謂之「告即應理」。
(二)告而不理:有「訴訟上之請求」,產生訴訟關係,法院即有審判之義務。如有訴訟關係,法院竟未予以裁判(審理未盡),而訴訟關係業已消滅時,法院未盡其審判之義務,有違「彈劾主義對訴應以判決終結訴訟關係之原則」,此種違法情形,刑訴法第379條第12款特別規定「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以判決」,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三)不告而理:無「訴訟上之請求」,並無訴訟關係,法院並無審判之義務,即無訴無裁判。無訴訟關係,法院竟予以裁判,有違控訴原則(彈劾制度)之本旨,此種「訴外裁判」之違法情行,刑訴法第379條第12款特別規定為「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其判決亦當然為違背法令。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185
根據以上三個情況可以得知,無論是還未起訴時,已起訴時,還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法院的義務,應遵守「不告不理原則」,也就是說「不告不理原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是很重要原則;起訴只是「告即應理」的成立要件,也就是說案件一定要經過(不管是誰,只要按照正確程序)起訴即應受理,不管「案件」( 訴訟 ) 是否「繫屬」於「法院」,法院仍須秉持著「不告不理原則」進行刑事訴訟過程,總不可能在進行刑事訴訟過程中,卻「告而不理」或「不告而理」吧!(P.S.此處的「告而不理」是指已經符合起訴要件,但一直拖延不進行訴訟的案件;與我之前提出的例子「法院開庭進行訴訟,場外突然有人跟法官說我要提告」是不一樣的狀況,千萬別混淆)
謝謝你找出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公民】的類題,倘若我當時有參加這個考試,我會考量在考後請考試單位作出答案釋疑,我所知是「偵查不公開原則」、「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原則」和「自由心證」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是很重要原則。當然事過境遷,未來若遇到,我還是會考量請考試單位作出答案釋疑。
Janet810 幼稚園下 (2019/04/05)
非常感謝Majie 大大的熱心解釋。想再請教大大一個相關題目:
34.下列哪一個原則不是刑事訴訟過程的重要原則?
(A)偵查不公開原則
(B)無罪推定原則
(C)不告不理原則
(D)自由心證 。
教甄◆公民專業- 99 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公民】試題卷#2358
答案是C
可以再麻煩Majie 大大解釋一下嗎?因為那題下面的討論我覺得還是沒有說明為什麼不告不理原則不是刑事訴訟過程的重要原則。謝謝你。: )
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
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由各級法院為之,不受干涉,但須遵守以下原則:
1. 不告不理
2. 不得以法律有瑕疵而拒為裁判
3. 依法審判,且不得拒絕適用法律
4. 法庭以外處所不得裁判
5. 一事不再理
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前後兩案件內容完全一致、
(2)需為有效的實體裁判
(3)須為本國法院的判決
非常感謝Majie 大大的熱心解釋。想再請教大大一個相關題目:
34.下列哪一個原則不是刑事訴訟過程的重要原則?
(A)偵查不公開原則
(B)無罪推定原則
(C)不告不理原則
(D)自由心證 。
答案是C 可以再麻煩Majie 大大解釋一下嗎?因為那題下面的討論我覺得還是沒有說明為什麼不告不理原則不是刑事訴訟過程的重要原則。謝謝你。: )
不客氣,祝妳我以及大家能早日順利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