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非屬私經濟行政?
(A)市民購買悠遊卡搭乘公車或捷運
(B)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院診所簽訂醫事服務合約
(C)主管機關與人民訂立社會住宅租賃契約
(D)財政部出售台灣高鐵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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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6), B(3055), C(160), D(169), E(0) #2910111
統計: A(256), B(3055), C(160), D(169), E(0) #2910111
詳解 (共 10 筆)
#5546734
私經濟行政(國庫行政)—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
https://blog.xuite.net/andwer1972/twblog/127801588
係指國家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其統治權,而係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並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這種行政使國家行政得以私法的法律行為,和人民立於平等的地位來直接達成,或間接輔助達成國家之任務,其種類茲分述如下:
(一)行政私法:係指公權力主體在從事給付行政時,以私法之方法或手段,直接實現行政目的與任務。例如:出售國民住宅、提供助學貸款。
(二)行政輔助:係指行政機關為滿足執行日常行政事務所不可或缺之人員或物資之需要,與私人訂定私法契約之行為。例如:行政所需之文具購買、辦公大樓之修繕。
(三)行政營利:係指國家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要目的;或為推行特定經濟或社會政策,而以企業主體的姿態所從事營利性質之企業活動,又分為直接與間接兩種方式
1、直接方式:係指行政主體直接經由其內部不具獨立法律主體資格之機關或單位從事之企業營利行為。例如:成立菸酒公賣局。
2、間接方式:係指國家依特別法或公司法之規定,投資設立具有獨立法律主體資格之公司,而從事企業營利行為。例如:中油、中鋼。
(四)參與純粹交易行為:係指市場之交易行為基本上受供需法則之支配,國家為達成某行政上之目的,行政機關或所屬之公營事業參與市場交易,如為維持匯率而參與外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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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0456
● 私經濟行政 ➜ 私法行政、與人民相同地位、平等關係
又稱國庫行政,指國家立於私人的地位,適用私法規定所為之行政行為。
行政主體運用私法之方式,來達成國家任務時,稱為國庫行政,和人民立於平等的地位來直接達成,或間接輔助達成國家之任務。
① 輔助行為
行政機關為推行行政事務,以私法行為取得需要的物資或勞務之行為。
ex. 辦公器材的採購、訂購武器、僱用臨時工作人員、辦公廳舍之營造招標或租用
② 營利行為
a. 指國家以私法方式參與社會上的經濟活動,主要目的在於增進國家收入,有時亦負執行國家政策的任務。
b. 此種營利行為可以分為二種型態:
(a)由國家或行政主體以內部機關或單位直接從事營利行為
ex. 監理所從事標售車牌行為、公營當舖、國有財產署之土地標售行為
(b)依特別法(銀行法)或公司法之規定成立公司而從事營利行為
③行政私法 ➜ 私法上給付行政
指行政主體在法定職權內,為了直接達到國家任務,提供人民日常生活需要。
ex. 國宅買賣、公營水電之供應、公立金融機構之融資
④ 純粹之交易行為
此類行政行為,雖具有行政上之目的,但受市場供需法則之支配。
ex. 買賣外匯之操作、出售政府的持股移轉民營、出售公用物品、進口物資以穩定國內物價
(B)
#533 健保局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合約
① 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其組織法規係國家機關,為執行其法定之職權,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有關事項,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合約,約定由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被保險人醫療保健服務,以達促進國民健康、增進公共利益之行政目的,故此項合約具有行政契約之性質。
② 行政機關基於法定職權,為達成行政目的,得以行政契約與人民約定由對造為特定用途之給付,有助於該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行政機關亦負相對之給付義務(行政程序法第137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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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6459
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即國家立於私人的地位,運用私法手段履行政任務,可分成:
(一)行政私法
(一)行政私法
國家以私法之方法或手段直接完成行政目的或公共利益的行為,EX: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國宅買賣或租賃契約、市公車處提供市民公車服務、融資、公營水電供需
(二)行政營利
(二)行政營利
國家為了增加國庫收入或為推動經濟、社會政策等目的,而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EX:政府發行公益彩券、監理站標售車牌
(三)行政輔助
國家用私法的方式獲得行政活動所需的資源,EX:政府機關採買文具、租用民間辦公大樓
(四)行政私法上財產管理行為
所管理的財產包括「公用財產」及「非公用財產」,行政機關以私法方式出租、利用、出售等,EX: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66號裁定要旨
(五)純粹之交易行為
此行為具有特定行政目的,基本上受市場法則支配,EX:中央銀行為了維持匯率而進行外匯買賣、進口大量物資並出售以穩定市價、出售政府持股移轉民營
所以答案:
(A) 市民購買悠遊卡搭乘公車或捷運→私經濟行政(行政私法)
(三)行政輔助
國家用私法的方式獲得行政活動所需的資源,EX:政府機關採買文具、租用民間辦公大樓
(四)行政私法上財產管理行為
所管理的財產包括「公用財產」及「非公用財產」,行政機關以私法方式出租、利用、出售等,EX: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66號裁定要旨
(五)純粹之交易行為
此行為具有特定行政目的,基本上受市場法則支配,EX:中央銀行為了維持匯率而進行外匯買賣、進口大量物資並出售以穩定市價、出售政府持股移轉民營
所以答案:
(A) 市民購買悠遊卡搭乘公車或捷運→私經濟行政(行政私法)
(B)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院診所簽訂醫事服務合約→行政契約(參釋字533)
(C) 主管機關與人民訂立社會住宅租賃契約→私經濟行政(行政私法)
(D) 財政部出售台灣高鐵持股→私經濟行政(純粹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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