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關於權限委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必須有法規作為委託依據
(B)委託之對象為不相隸屬之機關
(C)為管轄恆定原則之例外
(D)不服受委託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向受委託機關之上級機 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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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0), B(250), C(464), D(2838), E(0) #2910114

詳解 (共 10 筆)

#5469894

管轄恆定原則:指管轄權的設定、變更不得任意,須有法律明訂授權始可為之 
依行程法第11條第5項規定: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權限委託(行程法第15條第2項)
1.隸屬關係:無隸屬關係之機關
2.基於管轄法定原則,權限委託需有法規依據
3.程序:公告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4.訴願:視為委託機關之處分,訴願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或"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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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8164
管轄恆定原則又稱「權限不可變更原則」,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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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561

整理+補充比較細的點
管轄恆定原則之例外:權限授予

  1. 同一行政主體內(同一公法人內不同機關)
    委託/權限委託同一行政主體內不相隸屬,管轄權/處分名義權不轉移(理論上轉移,但訴願法直接規定視為原委託機關做成處分,),只轉移執行權、處理權,以原委託機關為處分做成名義。
    (ex內政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屏東縣環保局--屏東縣民政局)

    ---------------(其他以下管轄權都有轉移)------------------------------
    委任/權限委任:同一行政主體內有隸屬關係。 (ex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 
  2. 不同行政主體間or機關和私人間
    委辦:不同行政主體間,執行非屬該團體事務,只負行政執行責任。 (ex屏東縣-琉球鄉)
    (ex內政部-台北市)
    受託行使公權力/行政委託:受託給私人,所以訴願找原委託機關,但行政訴訟找受託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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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之。
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要有個別作用法當依據,不可只依行政程序法第15條(概括條款)當作法源。--參考子雲老師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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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三、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四、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五、備查: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法定效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之謂。
六、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鎮、市)公所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縣規章、縣自治規則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委辦事項
要是上級政府交付,所以直轄市時上面就只有中央,所以是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行政院撤變廢停。其他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則是看委辦事項是誰交付的,所以用委辦機關帶過。
*自治事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都是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行政院撤變廢停。而鄉(鎮、市)公所則因為是在縣(市)政府底下的地方自治團體,所以才是由縣政府撤變廢停+多遵守縣規章。而且自治事項有無違背.......的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撤變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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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體或個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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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成圖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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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所以並不是任意則一提起訴願,原則上訴願機關都是其直接上級,是當原委託機關、受委任機關為原院時,因為沒有上級機關,所以走訴願法第4條第八項...向原院提起訴願。--參考關旻老師講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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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204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行政機關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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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7120
應向其原委託機關或直接上級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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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9184
關於權限委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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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7 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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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考題行政委任後,行政處分之具名機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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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4568

訴願法第7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
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
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
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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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3244

訴願法第10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解題】
本題非受委託機關之上級機關,而是原委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

訴願要跟誰提起?要多快提出?
訴願法第7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管轄委託之救濟
內部救濟
訴願: 委託機關(原機關)或其之直接上級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外部救濟
訴訟: 行政訴訟法24條、國家賠償法第19條

行政訴訟法24條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國家賠償法第19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結語】
冤有頭債有主,訴願、訴訟、國賠都要找對的人提出,訴願找「原處分機關或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訴訟找「駁回訴願的原處分機關」,國賠找「該公務員的所屬機關、該公共設施的管理機關、委託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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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5 筆)

私人筆記#4115182
未解鎖
(D)不服受委託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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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36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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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756648
未解鎖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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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97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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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15條〈權限委託〉 1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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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769682
未解鎖
第 6 題 關於權限委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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