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某甲任行政院某三級機關首長,因涉違法執行職務而被交付懲戒並先行停止職務。在某甲停職期間,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停止發給俸給
(B)若復職後其年資不併入計算
(C)不得任用人員
(D)只能參與另予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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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2), B(403), C(3308), D(186), E(0) #1832624

詳解 (共 10 筆)

#2915039

=>權限得任用人員,故應選(C)

公務員懲戒法 §6
依前二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公務員,在中所為之職務上行為不生效力

(A)應改為=>發給半數本俸 (年功俸)
公務人員俸給法 §21
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發給半數本俸 (年功俸) ,至其復職、撤職、休職、免職或辭職時為止。

(B)應改為=>復職後年資併入計算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24
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應先行停職人員,由權責機關長官為之。先行停職人員,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准予復職者,其停職期間併計為任職年資;依其他法律停職人員亦同

(D)參與另予考績年終考績
考試院104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本次共計修正6條,修正重點如下:
六、 提起免職救濟經撤銷原處分並准予復職者,以其
停職期間併計為任職年資可依規定辦理年終另予考績,故刪除是類人員停職期間逾六個月不予辦理該年考績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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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881

同意9樓 

停職期間不用工作就領半薪,不只這樣,復職還可以把錢補回來,而這期間還可以算入年資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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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826

停職不代表那個人真的觸犯什麼法律,經過司法審查後有罪當然處罰,無罪本就該還他清白和補償他的損失,如果只是因為政治因素或其誤會導致他被停職,那豈不是停職期間無薪假都算他倒霉惹錯人? 一整年給他停職調查10個月那還得了。 事情不能用一種角度去看,解題就會變得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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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597

中央三級獨立機關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飛安會ASC 以及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簡稱黨產會 目前老大是時代力量的 林峯正, 上一任是顧立雄

公務員懲戒法  共80條  民國 104 05 20

第六條

在停職中所為之職務上行為,不生效力。換言之,(C)項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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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0878

最佳解的

(D)參與另予考績年度考績

 

是不是要改成


(D)參與另予考績年度考績

 

應該兩個考績方案只能擇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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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9232
(A)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1條(停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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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3576

C可見於任用法26-1第一項第二款


任用法26-1:

I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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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3199
我嚴重懷疑這次普考行政學是不是人事行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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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574
原來這題是考公務人員俸給法難怪我想說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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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329
有發1/2半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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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311341
未解鎖
停職期間領半薪,復職還可以把錢補回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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